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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05月25日
山西省科學技術廳
省直有關部門,各市科技局,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、長治高新區管委會,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,優化科技創業孵化機構區域布局,支撐產業鏈創新鏈協同,促進科技創業孵化體系化、專業化建設,加快科技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,現開展2022年山西省省級眾創空間認定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條件
(一)根據《山西省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》(晉科高發〔2015〕179號),申請認定山西省眾創空間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:
1.實際注冊并運營時間滿12個月。
2.獨立的運營機構,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。眾創空間的運營管理機構可以是獨立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,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組織成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;服務團隊和主要負責人要具備一定的行業背景、豐富的創新創業經歷和相關行業資源,人員的結構、綜合素質、業務技能和服務能力能夠滿足大眾創新創業服務需求。
3.完善的基礎服務配套設施。眾創空間應具備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場地。高校內應不低于200平方米,其他應不低于500平方米。屬租賃場地的,租期應在5年以上。其中,公共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90%,并提供開放共享式辦公場地、寬帶接入、互聯網資源等設施,鼓勵提供科研設施、儀器設備及簡式餐飲、公寓等硬件設施。
4.完備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。設立有一定金額的種子基金,聚集天使投資人與創投機構,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;聘任由成功企業家、天使投資人和專業人士等為主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,數量不少于5人,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、培訓等服務;每月舉辦不少于3次的創業沙龍、創業講堂、創業訓練營、項目路演等活動;整合并鏈接社會資源,為創業者提供研發設計、科技中介、金融服務、成果交易、認證檢測等全方位、專業化服務。將上述服務及服務內容延伸至線上,實現線上與線下相結合。
5.低成本或免費的辦公條件。建立新型市場化可持續發展商業模式,在利用現有設施的基礎上,通過開放共享降低成本,向創業者提供靈活、低收費或免費的日常服務。
6.已聚集一定數量的創客或創業團隊。其中以服務創客為主的眾創空間聚集的活躍創客不少于50人,以服務團隊為主的眾創空間所聚集的活躍創業團隊不少于10個。
(二)符合以上條件基礎上,參照科技部《專業化眾創空間建設工作指引》(國科發高〔2016〕231號),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的,可申請認定省級專業化眾創空間。
1.以服務科技型創新創業為宗旨,能夠緊密對接實體經濟,聚焦明確的產業細分領域。
2.具備完善的專業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條件,能夠提供低成本的開放式辦公空間,具有專業化的研發設計、檢驗檢測、模型加工、中試生產等研發、生產設備設施和廠房,并提供符合行業特征專業領域的技術、信息、資本、供應鏈、市場對接等個性化、定制化服務。
3.具有開放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,集成或整合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創新資源、產業資源以及外部的創新創業等線下資源,實現共享和有效利用。
4.具有活躍的創新和創業群體,特別是已有專業化的創客及創業團隊積極參與,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。
5.具有創新導師、創業導師服務能力。由專業人士提供技術創新輔導、創業輔導、創業培訓。
6.具有創業投資基金或創新基金,或與天使投資、創投機構等合作設立股權投資基金,提供創業領域投融資服務,技術創新金融支持服務。
7.專業化眾創空間與建設主體之間具有良性互動機制,服務于建設主體轉型升級和新業務開發、科技成果轉化,并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,有清晰的可持續運營機制和管理模式。
二、申報材料
(一)《山西省省級眾創空間認定申請書》(附件1);
(二)眾創空間建設運營報告(附件2);
(三)相應附件材料:
1.運營單位的法人代碼證書(或營業執照);
2.主要運營管理團隊人員有關資質證明材料,畢業證書復印件、培訓證書、資格證書等其他能夠證明其培訓經歷的文件等;
3.眾創空間的自有產權場地證明或可自主支配場地證明(如租賃合同);
4.眾創空間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能的相關文件及內部管理制度文件;
5.眾創空間財務情況材料;
6.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名單(包括:名稱、進駐時間、注冊資金、技術領域等),與其簽署的服務協議及入駐企業營業執照;
7.2021年1月至今,舉辦的創新創業服務活動情況的證明材料,包括通知文件、活動圖片、新聞報道等;
8.創業導師聘書、服務協議和服務活動記錄等;
9.擁有種子基金或創業孵化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(如設立種子資金的文件、種子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、存款證明、收益證明等);
10.其他眾創空間認為必要的材料。
三、認定流程
(一)眾創空間運營主體按要求填報申報材料并按順序一式五份裝訂成冊,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組織推薦單位。
(二)各市科技局、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、各高新區管委會為本地區組織推薦單位,省教育廳為高校眾創空間組織推薦單位。收到申報材料后,對本地區申報情況進行形式審查,對申報載體現場核查,填寫《省級眾創空間認定申報現場核查意見表》(附件3),《推薦上報省級眾創空間認定地方現場核查情況匯總表》(附件4),《2022年省級眾創空間認定推薦匯總表》(附件5),按要求簽字蓋章后,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統一報送,電子版材料統一匯總發送至指定郵箱。
(三)省科技廳對提出申請認定的眾創空間進行實地抽查考察后(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考察),組織專家評審及公示,并依據結果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以文件形式確認為省級眾創空間。
四、有關要求
(一)按照《山西省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》(晉科高發〔2015〕179號)規定,山西省眾創空間有效期為3年,2019年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已到期,請各組織推薦單位及時通知區域內已到期眾創空間進行重新認定,不提出重新認定申請的,自動取消其省級眾創空間資格。
(二)各眾創空間運營主體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,提供虛假材料的,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,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。
(三)請各組織推薦單位高度重視此次眾創空間認定工作,尤其是要切實指導龍頭骨干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,密切跟蹤建設進展,及時組織申報。
五、申報時間及材料報送
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申報時間:2022年5月25日-6月30日
組織推薦部門推薦時間:2022年7月10日
組織推薦部門將推薦函一份(含推薦匯總表)報送省創新創業服務中心(地址: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249號)。
六、聯系人及聯系方式
省科技廳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處? 姜洪海0351-4048940
山西省創新創業服務中心? 劉洋洋? ?0351-7039509
各組織推薦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6
附件:
山西省科學技術廳
2022年5月24日